4月9日,有网传消息称,日前,广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通知,宣布停止审批公寓等类住宅项目。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获得的一份《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停止审批商务公寓等类住宅项目的通知》显示,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新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的规划审批,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不得出现有关公寓等类住宅的表述,已出让且规划审批通过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通知》还明确,加强土地出让管理,按照鼓励商业、办公以及新型产业类项目自持经营的原则,在土地出让时,原则上需设定自持比例和自持年限,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此外,《通知》还表示,严格规划许可审查审批。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具体条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和许可。落实《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三十三条有关要求,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现“公寓”“卧室”“客厅”等住宅类功能描述。 据广州市规自局工作人员透露,此举旨在加强广州市商业服务业用地及混合用地上建设的商业、办公及新型产业类项目管理,严遏将上述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商务公寓等“类住宅”建筑的行为,切实发挥公共设施基本功能,维护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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