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果文化脱口秀演员House(李昊石)不当言论一事持续发酵。 5月17日晚,朝阳公安发布关于此事的警情通报:针对某文化公司演员李某某(男,31岁)在演出过程中出现严重侮辱人民军队的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调查。 李某行为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条目?“立案调查”可能的方向是什么?李某有可能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潇湘晨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 焦点一、李某行为,涉嫌的违法或者犯罪情形是什么? 律师刘凯:从北京朝阳公安披露的情况来看,目前还无从得知李某在演出中说这话的主观动机是什么?因此,目前无法进行有效的分析判断。 当然,如果李某主观上存在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故意,或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焦点二、目前警方“立案调查”,有哪些可能方向?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律师刘凯:朝阳公安披露的信息仅是“立案调查”,因此,立为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都有可能。当然也不排除先立为行政案件,后转为刑事案件的可能。 公安机关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再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但不管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都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时甄别案件性质,准确确定涉嫌行为名称或罪名,依法妥善处理。 焦点三、李某可能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律师刘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诋毁、贬损军人荣誉,侮辱、诽谤军人名誉,或者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的,由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信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不得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 对于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承担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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