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笔60万元的拆迁款,儿子将自己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拆迁补偿款纠纷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因60万拆迁款,儿子将父母告上法庭,坐在原告席上的是李先生,他有四个亲兄弟而对面被告席上坐着的,是李先生的亲生父母。 去年,蔡塘社开始征迁 到了年底,李先生父母获得了 82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 但他们仅将其中的22万多元 补偿款给了李先生 原告李先生:父母只支付部分拆迁款,构成违约 原告委托代理人
赠与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拆迁款,没有完全合格地履约之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 。 被告李先生父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赠与合同》的
被告李先生父母的代理人表示,两位老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赠与合同》的,这并非他们的真实意愿。 父母提出反诉 并表示儿子30年来未尽赡养义务 庭上李先生父母提出反诉 不仅要求撤销这份《赠与合同》 还要求李先生归还22万多元
法庭上,李先生父母的代理人还强调,李先生没有对两位老人履行赡养义务,这也是他们提出反诉的重要原因之一。 父亲住院都没去医院看过,他也没有出一点钱,只有大小儿子去看,去付医药费。 李先生父母的代理人表示 自从李先生结婚后 30多年间,他就没有与两位老人来往 平时也没有向他们二老支付过 任何生活费或医药费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但李先生的代理人 却提出了反对意见 原告委托代理人 我们认为反诉原告李先生父母,未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反诉被告李先生,未尽所谓的赡养义务,事实上反诉被告李先生已经尽到了法定的赡养义务,而且作为反诉原告李先生父母众多子女之一,反诉被告李先生尽到的赡养义务甚至比其他子女还要多。 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 李先生应该拿到补偿款吗? 对于父母的反诉 法官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目前,这起纠纷仍在审理中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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