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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右旗:宣传部副部长涉嫌公然编造假新闻欺压媒体人

时间:2013-12-02 06:25 来源: 草根新闻网  ■  网络 点击:
       

  
                 苏大部长的大作
2013年11月14日,一篇题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警方抓获两名假记者》的新闻稿子被发到人民网、网易新闻、中国日报网等很多新闻网站,这一回,位于祖国最北边陲、紧靠蒙古国的小城——新巴尔虎右旗(简称西旗、新右旗)可出了名。作为文中提到的所谓“假记者”的李某,读此文后,无比震惊、无比愤慨!但是,本人怎么也理解不了,作为一名宣传干部,其素质、水平怎么能如此之低?怎么能如此无知?他这种人究竟是怎么当上宣传部副部长的呢?他居然还持有新闻出版署的记者证(新巴尔虎右旗电视台或广播电台的,本人曾很荣幸的看了一眼,没有记住)!本人本来不想与他打这场笔头官司,可是,看了他的文章后,不得不写这篇文章。
我们首先来看看这位苏大部长的所谓新闻稿子——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警方抓获两名假记者(2013年11月14日,见人民网等网站):     
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警方与当地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成功将两名到新巴尔虎右旗境内从事采访活动的假记者抓获,查缴出假记者证8本及一批非法公文、印章。
11月6日,新巴尔虎右旗旗委宣传部接到旗信访局报告称,有两名自称是记者的外来人员在新巴尔虎右旗某信访案件中从事采访活动。
在对这两人进行记者身份核实时发现,李某某、张某所持有的记者证并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发放的新闻记者证,在通过中国记者网核验二人身份时,也没有二人的信息。此外二人所称是中国焦点新闻网的编辑和记者,该网站也已经于今年6月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确认为个人主办的非法网站。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它使用统一样式,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
随后,新巴尔虎右旗公安民警立刻介入调查,在这二人入住的某宾馆,警方依法对他们进行了搜查,并从二人随身携带物品中搜出大量的虚假文件和各种证件,其中仅李某某一人就持有4本不同签署机构的所谓的记者证。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2项规定,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扣押所有非法物品的处罚。
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进一步掌握了李某某、张某的违法事实,其中自称中国焦点新闻网副总编辑的李某某,并非记者出身,曾任新华社驻吉林记者站站长身份更是无从谈起,据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实,李某某和张某均为无业人员。
另有证据表明,此二人在“记者”身份的掩饰下,大肆从事所谓的采访活动,并曾多次深入呼伦贝尔各旗市区搜集负面消息,编造虚假信息,并将文章刊登在中国焦点网的网站上,借此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苏风宁 栾添)

              苏大部长光鲜的照片
苏大部长持有署证,应该懂得新闻报道必须遵循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的准则吧?怎么竟在这里胡说八道呢?这不是明显的“网谣”吗?
其一,只知道有新闻出版署,不知道有港媒,更不知道有境外媒体,涉嫌严重蔑视港媒、香港企业和境外媒体。他在新闻稿中说:“李某某、张某所持有的记者证并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发放的新闻记者证,在通过中国记者网核验二人身份时,也没有二人的信息。”请问,我们什么时候说我们是署证记者了?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我们也明确告知警方:我们是香港公司——中国焦点新闻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网站中国视点网的工作人员(称记者也可以,也不违法),我们当时出示的证件也是中国视点网的新闻工作证,属于港媒,根本就不是新闻出版署管辖范围内的新闻从业人员,你到中国记者网上核验我们的身份干什么?那肯定是核验不到的。你明明知道我们不是新闻出版署管理下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什么非要去那里核验呢?你不是存心要恶意整人吗?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媒体都是媒体自己发证,香港媒体主要是由媒体自己发证,只要公司合法存在,公司网站上能够查到,就是真实有效的,难道你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难道全世界的媒体从业者都要我国的新闻出版署发证才是真记者吗?请问:你连这么点常识都不懂,是怎么当上宣传部副部长的?
其二,断章取义,分不清境内和境外。苏大部长文中称:“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它使用统一样式,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
我要请问苏大部长了:你看没看清楚这个管理办法?看没看清我们所使用的证件是哪里颁发的?难道你有眼无珠?还是老眼昏花该退休回家了呢?我们公司的注册地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有关部门在管理上是比照境外媒体。你懂不懂什么是境外?境外不是境内!你懂吗?国家有关部门有一个港澳台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你看没看过呀?我们如果违规了采访了,你有权拒绝采访,你有什么权力认定我们是假记者呢?有什么权力拘留我们?
另外,一个不争的铁的事实是:即使是国内的官方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央视网、人民网、中国网、新华网等等有多少持有署证的?大多数记者没有署证,不也出去采访吗?不也不能认定为假记者吗?关于这一点,新闻出版部门官员早就有过多次讲话:没有署证,也不能认定就是假记者,只要是有新闻单位承认就是真的。你不懂吗?不懂,你就好好学习嘛!干嘛硬要装蒜呢?是不是, 好不容易弄到个署证,就以为自己了不得了?天下装不下你了是不是?
我可以毫不客气的告诉你,你说的那种署证,我都用过N多年了!第一代署证我都用过,绿皮的,第二代署证我还用过,红皮的,你用过吗?恐怕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吧?
另外,国家对网络媒体根本就没有发放过什么署证,网络媒体都是使用新闻工作证,你不知道吗?
再说,我们也没有从事采访活动啊!我们只是刚刚走到了信访局门口,只是要求旁听啊,你不是还说如果我们需要采访,可以与你联系,你可以配合我们吗?你怎么就动手抓我们了呢?而且即使我们是你所说的假记者(何况不是),我们也没有从事违法活动,只是帮助农民工讨薪嘛,你凭什么就说我们违法?即使我们采访了,最多能算上违规,也不违法,而且每个公民都有采访权,都有了解事实真相和采集、发布新闻的权利,所谓的“采访权”是一个伪命题,比如公民自己搜集新闻后发布到微博、博客、论坛、贴吧上,是不是采访、采集、发布新闻?他们这样做违法吗?你凭什么就让警察抓我们呢?!难道西旗的天下是你家的吗?难道你在西旗可以不管国家的法律胡作非为吗?!
其三,恶意编造事实,无视基本事实和卷宗,任意编造、罗织罪名。苏大部长文中称:“自称中国焦点新闻网副总编辑的李某某,并非记者出身,所谓的曾任新华社驻吉林记者站站长身份更是无从谈起,据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实,李某某和张某均为无业人员。”
 
     李广军使用过的署证(身份证原来的名字是李广钧,被公安局弄错了)
本人于1990年开始从事新闻记者、编辑工作,先后在东煤集团报(中国东北内蒙古煤炭生产联合公司主办,省级,有国内统一刊号)、中国经营报、吉林内参(新华社吉林分社主办)、绥芬河日报、关东周报(吉林日报主办)等多家媒体工作,在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半月谈杂志、吉林日报、城市时报(现名:城市晚报)、中国煤炭报等诸多省和中央媒体发稿达2000多篇,很多稿件发在头版头条等重要位置,我还用过第一代、第二代署证,后来搞网站了才不用署证了。你怎么能说我“并非记者出身”?你要是不服我的能力可以,我也没有要求与你比试,可是你这样武断的说话,是不是太牛逼了?是不是自己有了一个署证,就觉得自己比谁都能耐了?太浅薄了吧?
另外,你居然敢编造机构、恶意诽谤他人!请问苏大部长,新华社什么时候设置“新华社驻吉林记者站”这个机构了?我什么时候说自己当过“新华社驻吉林记者站站长”了?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作为记者,采写稿件必须要依据事实,采写案件稿子要看卷宗,你这样恶搞,是何居心?!你这样说话,是太无知了,还是恶意诽谤?!太无知了,你就不配做副部长,恶意诽谤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你不懂吗?还是背后有什么人给你撑腰让你胡来呢?
其四,公然蔑视香港企业和香港媒体,是对香港特区政府的公然侮辱和挑衅。苏大部长在文中称:“二人所称是中国焦点新闻网的编辑和记者,该网站也已经于今年6月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确认为个人主办的非法网站。”
请问:我们在你们西旗何时使用过中国焦点新闻网的证件了?在信访局门口,张出示的是中国视点网的证件(新闻工作证),我并没有出示过证件,后来你带领警察强行搜查,才从我们包里找到了中国焦点新闻网的新闻工作证,即使中国焦点新闻网是非法网站,我们把其证件装在包里也违法吗?即使这个网站是非法网站,与我们使用的中国视点网新闻工作证有什么关系?虽然两个网站是同一个公司主办的,但是是两个不同的网站,怎能强拉硬扯到一起?你这不是恶意串改卷宗所说的事实吗?你这样恶搞,不就是想强加给我们一个罪名吗?关于中国焦点新闻网是否非法问题,国信办当时并没有确指就是我们公司主办的,而是说个人主办的那个,我们是有公司的,而且也多次备案。当时同一个名字的中国焦点新闻网有好几个,其他的早都已经关闭,而我们还在正常运行,怎么能说我们就是非法的、关闭了?如果国信办当时确指我们公司主办的中国焦点新闻网是非法网站,那么我们就会要求香港政府出面交涉:我们香港公司主办的网站,服务器也是在香港,是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如果宣布香港公司主办的中国焦点新闻网是非法网站,就是违反香港基本法,就是粗暴干涉特区内部事务,将会引起香港政府和港人的抗议。你这样恶搞,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个责任,你担得起吗?
 
    只要到香港政府网站上查询一下,随时能查到中国焦点新闻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仍在仍然
   
    虽然香港不要求网站备案,但是中国焦点新闻网多次备案,备案号虽然掉了多次,但是也多次备案。
我们公司——中国焦点新闻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运行近三年了,加上前身已经运行四年了,每年都向香港政府交税,今年八月份刚刚年检,正在办理落地,公司是合法存在的公司,公司和证件在网站上也能查到,怎么能说证件是伪造的呢?退一万步说,即使网站是非法的,这个网站和公司发放的工作证件也不是一回事,更不能与中国视点网混为一谈。某个网站非法,就能证明公司非法吗?就能证明公司主办的其他网站都非法吗?网站非法,只是没有备案,顶多能算是违规,怎么能说是违法呢?目前我国有这方面的法律吗?有新闻法吗?
如果你胆敢说中国焦点新闻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就等于是说香港政府审批了一个非法公司,就等于是说香港政府是非法政府、违法政府,是对香港特区政府和港人的极大蔑视和侮辱!如果这个公司是合法的,那就请你闭嘴,不要信口雌黄!以免招来祸端。
苏大部长,你对新闻行业和互联网无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请不要用你的无知去误读法律,更不能用你的无知去干扰执法,要做好宣传部副部长,你好像还需要好好学习几年。
其五,公然歪曲事实真相,充当地方流氓恶势力的保护伞和遮羞布。
苏大部长文中说:“此二人”“曾多次深入呼伦贝尔各旗市区搜集负面消息,编造虚假信息,”“借此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请问,我们写的稿子,哪个是虚假信息?请你明确说出来,你为什么不敢说呢?我们多次去呼伦贝尔这不错,可是几篇稿子反应的问题不是黑老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是当地的个别警察、个别企业欺压百姓问题,所反应的问题基本都得到了解决,就连你们当地政府找我们删除稿子时,也承认稿子反应的问题属实,当地政府很重视,我们也从来没有收取任何删稿费。应该说,呼伦贝尔市各级政府还是比较开明的,也是比较重视媒体监督的。就连你们当地政府都承认我们所写的稿子是真实的,你为什么却信口雌黄的说我们“编造虚假信息”?请问,你是给什么人做的宣传部副部长?你这不是在充当地方流氓恶势力的保护伞和遮羞布吗?
长时间以来,因为呼伦贝尔市各级政府的开明,我们与当地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你这样搞,是在恶意破坏媒体与呼伦贝尔市各级政府的关系,你是要把呼伦贝尔搞乱是吗?再请问,我们借此达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了?请你必须说出来,如果你说不出来,你就是恶意诽谤!难道我们帮地方政府解决了问题促进了和谐稳定,是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作为宣传干部,应该以当地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己任,你无事生非,恶意歪曲事实整人,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不是诚心给当地政府添乱吗?我再郑重的警告你,你借助眼下个别地方打击媒体的斜风肆无忌惮的恶搞我们,不会有任何好下场,即使我们暂时不能胜过你,但是这股斜风注定是不会长久的,党中央是不会容忍你们这样恶搞的,而且在人们心中我们永远是正义的,因为我们是给农民工讨薪,并没有任何过错,而你注定会成为跳梁小丑,成为历史的垃圾、罪人和千古小人,遗臭万年!我还要郑重的告诉你,你已经涉嫌犯乱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诽谤罪,损害商业名誉罪!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审判!
            
                                被假的记者 李广军
                                  2013年11月24日
 
严正声明:本人对所写稿件承担一切责任,本人所写的此稿与公司和网站没有任何关系;本人第一代身份证名字是“李广钧”,后来因为被搞错,只好改成“李广均”,目前写稿常用名是“李广军”。
 
本人联系方式:QQ:905491912,北京联系电话:(010) 57187133
欢迎各路媒体朋友踊跃采访。
附件: 李广军代表作品扫描件
  
     李广军发表在国内权威杂志半月谈上的稿子之一(注:重点稿)

李广军当年作为东煤集团报记者、工人日报特约通讯员时发表在工人日报头版头条的稿子

      李广军发表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的新闻摄影作品

李广军
       李广军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的人物通讯

                          李广军在发表在杂志上的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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