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网政法频道讯:近日,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里村的金先生反映称,4月1日早晨,出门后发现自己家的大门上和墙壁上被喷上了威胁、恐吓性的语言。据了解,当天大里村共有6户人家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大门和墙壁上被喷漆,诸如“杀你全家”、“全家死光光”之类的字眼,还有人家玻璃被砸坏,停靠在路边的一辆私家车也被“喷漆”。巧合的是,这些居民无一例外的全部是未搬迁户。
(郑州市高新区大里村居民大门和墙壁上被喷“杀你全家、罪人”等字眼) 金先生介绍,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里村是郑州市政府2012年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中的对象之一,按照相关规定,城中村改造应由政府主导实施,但大里村却是由村两委在2013年6月份发布了关于拆迁的公告和补偿方案后即着手拆迁事宜。拆迁动员过程中,村两委公布的拆迁补偿方案一度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并成立了“大里村拆迁维权小组”。截至目前,该村仍有30余户共计100多人未搬迁。 据调查,由于认为村两委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且不符合国家及郑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大里村111名村民作为原告于2013年联名向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撤销该村村两委所发布的相关拆迁通告,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3日立案,并于2015年3月6日做出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开民初字第58号》显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发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告知书》和《征地听证告知》,而被告并未积极申请并组织村民代表参加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征地听证,而是伪造村民代表签字放弃征地听证,并作出有关拆迁安置的三个通告,显然侵犯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被告于2013年6月26日颁布的《关于大里村各类附着物搬迁补偿方案的通告》、《关于大里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方案的通告》与2013年7月3日颁布的《关于大里村改造搬迁工作时间安排的通告》,依法应予撤销,因被告已经于2015年3月3日将上述三个通告自行撤销,本院予以确认,并判决撤销被告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大里村民委员会所作出《放弃征地听证证明》。
(另一户居民墙壁被喷“全家死光光”)
(停靠在路边的私家车也未幸免) 大里村另一户居民金某介绍,“猜测可能是因为我们这些没有搬走的影响了拆迁的进度,导致这次事件的发生,当天我们已经报案,同时也与村委会和办事处进行了沟通,村委会有关负责人来现场看后,声称不知道这个事情,不过表示将会把大门和墙壁重新油漆和粉刷,但现在也没见动静。” 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表示,我们也去郑州市高新区沟赵派出所问过,办案民警的回复很官方,“此案件正在调查中”。 针对此事,本网前往大里村寻找村主任金丙泽了解此事,但并未见到本人,数次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界权威人士认为:此案的发生已经构成了恐吓威胁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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