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网政法频道讯(董俊强 豆孝飞)2015年1月28日,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的郑州市工商局门前扯起了横幅和花圈,横幅中赫然印有“郑州市工商局草菅人命,还我母亲”的字样。据了解,此事是因郑州市工商局惠济分局一位“临时工”驾驶该局一辆未经年检的公车办理公务时交通肇事造成两位老人一死一重伤。 工商局门前扯横幅 引发路人围观 2014年12月19日郑州市工商局惠济分局工作人员王吉周驾驶该分局一辆车牌号为豫AJ5803的车辆,在外出办理事务时撞倒两位老人,其中一位名为李秀兰的老人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后死亡。郑州市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事故车辆车主为“郑州市工商局”,且该车辆未经年审检验,过检时间达七个多月。 1月28日,事隔一个多月,李秀兰的家人在郑州市大学北路的郑州市工商局门前扯起了横幅和花圈,横幅中赫然印有“郑州市工商局草菅人命,还我母亲”的字样。因地处闹市区,横幅被扯起后工商局门前即刻聚集了大批的路人驻足围观。
现场照片 肇事公车属未年检“问题”车辆 众所周知,国家设置车辆年审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行驶车辆的安全。未年检的车辆,可能就属于问题车辆,驾驶安全或就无法得到保障。 1月29日,郑州市工商局惠济分局表示,肇事车辆确为郑州市工商局分配至分局使用的公务车辆,也确实已经超过检验时限,过检车辆造成伤亡事情我们承认,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事故是由于分局人员王吉周操作不当引起的,目前双方律师正在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 对于王吉周的职务,该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现在社会上出了事都往临时工身上推,但王吉周确实是我们分局一位临时工,现在已经在看守所了。” 关于郑州市工商局惠济分局公车为何不经过年审就行驶上路的情况,郑州市工商局惠济分局马主任表示,车辆分局都是交付至局里各个部门使用,并且是谁用谁年检。 截至到1月29日下午5时,死者李秀兰家属来电表示,此事已经就赔偿金额同郑州市工商局惠济初步达成口头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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