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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狗咬人"事件牵出"案中案" 媒体:两疑问待解

时间:2021-11-22 16:02 来源:新京报  ■  佚名 点击:

王新刚向被咬老人道歉现场。新京报资料图

  “安阳狗咬人”事件再起波澜!

  据济南时报-新黄河报道,随着“狗咬人”事件的发酵,远在乌鲁木齐的杜庆达看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王新刚和其妻子李小迎(牵狗女子)。他表示,十年前,李小迎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了他100万元。后多次协商追回资金未果的情况下,他向安阳市公安分局殷都分局报案。

 

  经立案侦查,2013年,李小迎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该案经当地检方批捕后进入审查起诉程序。其间,该案被检方退查,又由殷都公安补证递交,最终二次补充侦查后也没能呈上公堂。没过多久,李小迎恢复“自由身”。8年来,杜庆达不断向上级检察院和信访部门实名举报,却始终没能推动案件的进展。

  “牵狗女子被指诈骗百万,立案8年仍未办结”,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以为随着王新刚向受伤老人道歉、以及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此事会在一段时间内迎来一个“大结局”。谁都没想到,“狗咬人”事件中的“狗证”疑问还没结果时,竟然又牵出另外一番故事。

  虽说目前报道中仅为杜庆达单方说法,不能确信一定是事实,但仍有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不过,此事已然进入舆论视野,并且随着此前当地有关部门对“狗咬老人”事件的介入,相关事件已经导入法律轨道。该案意外牵出另一起案件,有关部门应给举报者和公众一个明晰的答案。

  而更为重要也最需要当地涉事有关部门说明的是,“案中案”的背后,有无违法违纪活动。对诸如“李小迎是如何恢复自由身的?”“为何杜庆达上访8年始终未能推动案件进展,但11月20日晚却接到了民警电话”等疑问也该解释清楚。

  事实上,类似“由一件小事牵出大问题”的事情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比如此前广为人知的“严书记案”。在这类案件中,涉案人之间的关系往往盘根错节,最终出现更大的违法违纪现象。

  随着“案中案”的曝光,已非一件简单的“狗咬人”个人纠纷,显然有必要及时扩大调查范围。当年的办案警官称“这个案子不复杂,但是事情复杂”,事情究竟如何“复杂”,最终也要有个说法。

  此前报道

  中纪委网站评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不能止于道歉

  近日,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有了新进展。11月19日,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品药品稽查专员王某刚予以停职,配合组织核查。当天晚上,王某刚前往被狗咬伤的老人家中道歉。

  发生狗咬人的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但这件事却变成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原因在于养犬人的态度及其身份,以及后续交涉异常曲折的过程。王某刚一方避而不见,受伤一方找当地多个部门反复投诉,前后耗时2个多月,甚至当地媒体持续做了10期节目仍无果。

  公众质疑的一个焦点就是王某刚的公职人员身份。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仅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德、弘扬美德,待人友善、谦让,如果与人发生民事纠纷,应当依法合理解决,不损害群众权益,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在媒体拍摄的节目中,王某刚此前的言行,显然不符合人们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形象的认同。若是仗着公职人员身份蛮横无理耍无赖,置公序良俗于不顾,到头来不仅会遭到舆论谴责、被群众戳脊梁骨,还会受到单位处理、纪律处分,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引发公众深思的,还有在受害人维权过程中暴露出当地一些单位、干部的作风问题。要看到,现实中,个别部门面对群众合理诉求时,不是千方百计解决问题,而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这不归我们管,那不归我们管,要不你上法院告去”……看似把“麻烦事”推出去了,实则把小事拖大了,更严重的是,推远了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距离、寒了群众的心。这些部门不但没有为群众办实事的主动,而且当群众找上门来时,仍然缺乏解决“急难愁盼”的态度和作为。这些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必须反思并严肃整改。

  据悉,为核实群众举报的有关线索,安阳市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心中的疑点,都应该是调查工作的着力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才能真正回应群众的关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更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要求。党组织要严格监督、强化问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漠视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耍赖俩月惹出旧案!安阳“狗咬人”牵狗女子被指诈骗百万,立案8年未办结

  11月19日晚,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中犬只主人王新刚向被咬伤老人及家属道歉。历时两个月,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最终在发酵成为全网舆论焦点后迎来和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着“狗咬人”事件的发酵,远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杜庆达不经意间看到该事件中熟悉的名字——王新刚和李小迎。新黄河记者独家联系到杜庆达,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十年前,李小迎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了他100万元。后多次协商追回资金未果的情况下,他向安阳市公安分局殷都分局报案。经立案侦查,2013年1月23日,李小迎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又被批捕交由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该案件被殷都区检察院退查,又由殷都公安补证递交,最终二次补充侦查后也没能呈上公堂。没过多久,李小迎恢复“自由身”。

  杜庆达不断向上级检察院、信访部门等实名举报,始终没能推动案件的进展。就在近乎想要放弃之际,11月20日晚,杜庆达意外接到了殷都区公安民警的电话。

  这起沉寂八年的百万诈骗案,逐渐开始浮出水面。

  十年前的百万交易

  11月20日上午,杜庆达在手机上无意间看到河南安阳“狗咬老人”的新闻。“我当时看到涉事人是李小迎和王新刚,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仔细看了内容才确信,这个事件中的牵狗的李小迎就是诈骗了我100万现金的人。”杜庆达看到网络都在关注这个事件和当事人,心想自己上访申诉了八年都没有取得进展的案件,或许会迎来再次调查的希望。

新华社11月20日报道中指出事发时牵狗者为李小迎

  时间回到十年前,在新疆乌鲁木齐做生意的杜庆达投资240万元,在浙江开设了一家电玩城。2011年3月21日,这家电玩城存在不法行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杜庆达因涉嫌赌博罪被浙江淳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杜庆达

  丈夫被困囹圄,妻子孙秀明急着四处“找熟人”。此时,在河南安阳市工作的亲戚介绍称自己认识的安阳李小迎“有关系”。2011年4月初,孙秀明飞往郑州,在机场见到亲戚和李小迎。“李小迎说能短时间内让我丈夫出来。当时她也没说要钱,等办好了让我丈夫出来再答谢。”孙秀明返回不久后,亲戚以“李小迎去交保释金”为由,告知她需要汇100万元。很快,她将这笔钱转至亲戚银行卡。

  这名亲戚告诉新黄河记者,他当时将上述银行卡通过另外一个中间人转交给了尚在天津的李小迎。汇款后,孙秀明时常打电话催问丈夫的事情进展。直至一个月后,杜庆达也没能回家,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孙秀明和家人发觉事情不对劲,联系亲戚说不想让李小迎办了,退钱。多次沟通无果后,2011年10月,孙秀明再次与亲戚和李小迎见面。李小迎告诉她可以退70万元。孙秀明同意后,此后却很难联系上李小迎。

  上述亲戚还向新黄河记者证实,他所找的李小迎就是“狗咬老人”事件中牵狗的女子,“她丈夫是王新刚”。11月21日,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李小迎在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所留电话。接电话女子称并非李小迎本人,“我知道那件事(狗咬老人)的细节,但不清楚诈骗一事。”

  反复退查两次又补证的案子

  杜庆达在狱中得知妻子被骗经过。因考虑到妻子是一个农村妇女,还要照顾上小学的孩子,就没让其再奔波。直至自己出狱后,他开始找亲戚和李小迎,始终没能见到李小迎本人。2012年12月,他向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报案。

  杜庆达向新黄河记者出示,殷都公安分局提请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书的复印件,其显示,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杜庆达被骗一案,经审查后立案侦查,于2013年1月20日抓捕归案。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4月李小迎以帮杜庆达办理取保候审或判缓刑为由,诈骗受害人杜庆达的爱人孙秀明100万元。依据相关法规,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诈骗罪,特提请批准逮捕。
 据另外一份“殷公刑诉字【2013】0010号”起诉意见书复印件,2013年2月6日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案的100万元中,李小迎除支付杜庆达的辩护律师费等费用,共诈骗现金为88万余元。2013年4月,殷都公安分局将上述案件侦查终结,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报案记录、证人证言、银行查询记录、抓获证明、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并移送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天后,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将该案件退回公安局,需要补充一百万资金去向等共7项事项。很快,公安局补充侦查结束,再次向检察院递交补充侦查意见书。而这份意见书中提到,100万元资金去向里,有大笔用于购房,也有给孩子交学费及给家人转账等。

  “后来这个案件又被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退查一次,公安局第二次补证后移送检察院,但是没有接卷。最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也于2013年8月‘恢复自由’,监视其居住。”杜庆达告诉新黄河记者。

  11月21日,负责侦办该案件的殷都区公安分局陈姓警官告诉新黄河记者,“杜庆达说的都是比较真实的,这起案件确实没有结案。检察院退查了两次,我们再提交也没进入起诉程序。”对于不起诉及释放李小迎的原因,陈姓警官称“不好说”。他坦言,“这个案子不复杂,但是事情复杂”

  上访申诉八年至今未判

 

  河南安阳“狗咬老人”事件引发舆论热点后,有网友在网络平台找到名为“求助的新疆乌鲁木齐人杜庆达_291”账号。该账号仅在2013年7月25日发布了两条同样内容的求助信息,至今再无更新。求助信息中提及,“李小迎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后,至今仍未宣判。如今7个多月过去了,本人尚未获得任何赔款……”

 杜庆达说,该账号确为其所有,“我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了。2013年9月,殷都区政法委曾为这起案件再次召开过公检法联席会议,可检察院仍以各种理由不接收案卷起诉李小迎。”杜庆达翻阅相关法律条文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176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在杜庆达看来,这起案件违反了相关司法程序。

  杜庆达也开始了自己漫长上访申诉的道路。“我去安阳市各个部门反映了十几次,河南省检察院也控诉过两次,后来还给相关巡视组投寄过材料。”杜庆达至今还留着十余张实名邮寄举报材料的快递单子。

  后来,安阳市成立了相关联合调查组。“其间,安阳市信访、纪委、检察院都跟我联系过,承诺我一定让这起案件得到公正解决。上级部门让殷都区公安局再次送卷送人。”杜庆达似乎看到些许希望,可一年过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仍未到案。“我多次询问过公安机关案件进展,他们说没有检察院的批准不能再次追逃。

  11月21日,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电话,未能接通。

  该案件的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作为基层公安希望可以顺利办结案件。目前,随着“狗咬老人”事件舆论发酵,杜庆达接到了殷都区公安分局民警电话,建议继续推进申诉。沉寂八年的案件,或许将迎来新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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