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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30个省区市将实现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

时间:2014-02-20 17:40 来源:中国网  ■  网络 点击:

中国网2月20日讯 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表示,应该说2013年是标志性的一年,因为这一年异地高考破冰。中国有句俗话叫万事开头难,所以这个事情在2013年得到破冰。有12个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一共12个省市组织实施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虽然人数不多,但是意义重大。2014年开始解决的有18个省区市: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各地都公布了实施方案,所以到今年全国会有30个省区市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

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一共是1277万人,占到义务教育学生总数9.3%。大家都知道,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采取的是“两为主”的政策,就是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在公办学校就学的比例,2013年达到了80.4%,比2012年略有提升。除了在公办学校就读以外,上海、浙江一些地方还采取由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额的方式,这两个地方有39万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是享受了政府的购买学额的服务的。如果把这个比例算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就学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3.5%。应该说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就学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这些也充分体现了各地落实国家政策所取得的成效。

2013年,从国家的层面我们主要在三方面开展了工作:一、规划上,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指导各地逐步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督促各地政府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使所有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并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去年各地完成了适应城镇化发展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既考虑随迁子女的问题,也方便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是一个问题的两面。

去年已经有26个省份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问题。各地根据城市的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等情况,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问题。

下一步在义务教育方面,教育部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不同规模城市人口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保障随迁子女“有学上”的基础上,加强心理教育,融入教育和特殊帮扶工作,提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向着“学得好”的方向继续努力。在中考和高考问题上,我们将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并完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不断优化服务,细化各项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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