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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两高中生奸杀老师”案疑似真凶浮现?十几年前血案再受关注

时间:2022-08-01 09:12 来源:海报新闻  ■  佚名 点击:

7月29日,随着“湖南两高中生奸杀老师”案中两高中生代理律师邓学平在网上发文称“该案是冤案,应再审改判”,这起十几年前的奸杀案再次引发了广泛关注。

十几年来,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两名“凶手”一直喊冤,坚持不写悔罪书,拒绝减刑。随着新的DNA的比对结果出现,这起发生在天台的凶案中,渐渐出现了另一个陌生男人的身影。

两高中生代理律师发文

两高中生代理律师发文

湖南教师被奸杀 两高中生被判无期

2009年8月25日晚10点,娄底冷水江市制碱厂生活区一楼顶天台上,时年41岁的厂职工子弟小学老师刘某遇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8月27日,冷水江市六中高二学生谢伟和刘浒被警方传唤,两人曾是刘某的学生。经过冷水江警方三天两夜的突审,两人承认“奸杀老师”。

2010年8月19日,娄底中院以强奸罪判处两人无期徒刑。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维持原判。此前,谢伟的父亲谢国东和刘浒的母亲许小红因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和4年有期徒刑。

在(2010)娄中刑一初字第19号、(2010)湘高法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书中均记录:2009年8月25日晚7点多,谢伟和刘浒从谢家来到门球场,一起用手机观看淫秽视频。刘浒提出找个女人发泄一下,谢伟说刘老师晚上经常在天台上散步,提议对其下手。两人携带木棍到天台对散步的刘老师施以拳棍,随即实施强奸。两人逃离现场回到家后,将作案经过告诉了双方的父母,谢国东和许小红分别叮嘱儿子否认犯罪事实,谎称案发当晚一直在家。

案发十年血迹主人浮现

被判处无期后,谢伟、刘浒在娄底监狱服刑。两人表示当初的有罪供述是受到刑讯逼供,十几年间一直喊冤,坚持不写悔罪书,拒绝减刑。两人的父母也一直坚持为子申诉。

鉴定发现死者胸罩上可能有另一男子血迹

鉴定发现死者胸罩上可能有另一男子血迹

2014年,两人的代理律师在查阅案卷时意外发现了湖南省公安厅于2009年12月18日出具的《法医物证鉴定书》。海报新闻从该《鉴定书》中看到,事发后警方提取了谢伟、刘浒的血样及死者刘某阴道擦拭物、胸罩上遗留的血迹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未发现谢伟、刘浒的任何生物成分痕迹,不排除胸罩上的血迹系死者及另一未知男性共同所留。然而,该鉴定书并未在法庭上出示,也未进行质证。

此外,根据冷水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2010年4月7日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谢、刘二人指认的殴打刘某的木棒因受雨水冲刷未受鉴定。

2019年初,谢伟之父谢国东从冷水江市公安局获悉,根据DNA找到了在死者胸罩上留下血迹的男子张琦。此前,张琦曾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没有在死者身上检出DNA的谢伟、刘浒成了杀人者,留下血迹的张琦在刘某的死亡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2020年,时任冷水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肖海文对媒体表示,奸杀女教师刘某的就是谢伟和刘浒,张琦是在谢伟、刘浒作案后才到案发现场的,涉嫌罪名为侮辱尸体罪。

7月27日,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张琦案将于7月29日9时在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为强制猥亵与侮辱罪。然而,7月29日,记者致电冷水江市法院,张琦案当日并未开庭。

两高中生代理律师:该案除口供,没有其他客观证据

7月29日,谢伟的代理律师邓学平发文表示这起案件除了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任何直接客观证据。其发声后该案件再次被公众关注。

7月29日,为刘浒代理申诉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向海报新闻记者介绍了该案的另一矛盾点。刘某被人发现后,被送往冷水江时人民医院。根据冷水江市公安局对当时接诊的外科急诊室值班医生胡某的询问笔录,刘某送到医院时处于昏迷状态,呼吸微弱,抢救10分钟后无效身亡。2020年,在得知张琦涉嫌侮辱尸体罪后,谢、刘两人的代理律师向冷水江市法院、检察院递交了刘某在天台并未死亡的证明材料。

胡某询问笔录

胡某询问笔录

王殿学认为,根据湖南高院的判决书,刘某碰到谢伟、刘浒之前未遭到侵害。那张琦猥亵的行为就只能发生在谢、刘二人行为之后,否则就与生效的判决书相矛盾。那么张琦距离刘某的死亡更近,需要将张琦的行为也纳入其死亡因素中。

“谢伟、刘浒并不认识张琦,这么多年他们也不认为自己有犯罪,他们当天没有殴打、强奸刘某的行为。”王殿学说。

王殿学还透露,目前谢、刘两人的代理律师们已向湖南省高院、省检察院寄送了申诉材料,但并不清楚该案具体审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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