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将于9月1日起同步实施。8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十四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举行,对《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下称《条例》)进行解读。 川剧是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川渝地区共同的文化名片,承载着两地人民共同的文化传统、历史记忆,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如何通过立法破除川剧传承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助推川剧事业振兴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在文化领域开展省际实体性协同立法,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条例》不设章节,共34条。《条例》明确川渝两地建立川剧保护传承合作机制,定期联合举办川剧节、青年演员赛事、学术交流等活动,建立川渝川剧名家库。支持川渝两地在剧目传承、创作、演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建常备剧目、曲目、演出资源库,建立川渝川剧艺术表演团体联盟,联合创作川剧艺术精品,共同推出体现巴蜀文化内涵的川剧演出。支持川渝两地艺术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等形式多样的合作,加强川剧后备人才培养。支持川渝两地联合开展川剧的省际交流、国际交流,以及与其他剧种、其他艺术门类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川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记者注意到,《条例》非常重视川剧人才培养,34条内容里有5条都与人才有关。分别从人才培养、职称评定、薪酬激励、社会保险、转岗就业等方面做出规定,目的是让川剧传承创新发展后继有人。 “要让川剧传承后继有人,对年轻人的培养尤为重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袁艺表示,川剧的保护传承重要在“人”。近年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大力推动院校与院团以联合委托培养方式,培养川剧青年演员,年轻演员占比已超一半。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戏曲名家工作室、“师带徒”名家传戏、青年川剧演员比赛等机制,同时鼓励川剧青年演员积极开展新媒体传播推广,吸引带动更多年轻人投身川剧,传承川剧文化。 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为契机,今年9月至10月,四川还将联合重庆举办第六届川剧节暨四川省第二届川剧汇演活动。文化和旅游厅还将持续举办川剧节、四川省川剧汇演,建立“百场百戏”展演机制,组织国有、民营川剧院团(表演团体)走出剧场、走进街巷,深入古戏台等场地,鼓励各类文艺院团和市场主体培育川剧特色的演艺新空间,展示川剧艺术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让川剧艺术好戏连台、遍地开花。 红星新闻记者 彭祥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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