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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犬咬伤女童已获捐超100万!代理律师发声:狗主人可能最高获刑7年,还将追究物业责

时间:2023-10-18 20:55 来源:新浪新闻综合  ■  佚名 点击:

来源:都市快报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有大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女孩受伤严重,引发关注。

  今天下午,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发声称,该案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也已被公安机关刑拘。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刑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他还提到,将追究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

  全文如下:

  作为律师,可以证实2023年10月18日上午,受伤女童父母已经委托我成为该案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我和我的律师团队已经飞抵成都处理该案。

  上午我已经与当地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了非常友好、坦诚的沟通,并且也代表女童父母向工作组在事发后对女童的积极救助和关心关爱,表达了衷心的感谢。也向工作组表达了后续女童父母一定会依法依规去维权。

  现在受伤女童已经在华西医院被精心救治。女童的父母,爷爷都在医院陪护。我和广大网友一样,都在祈祷女童可以早日康复。这也是女童父母现在的首要诉求。

  目前,该案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也已被被公安机关刑拘。严惩狗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女童父母的第二诉求。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却未尽到看管义务,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刑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小区物业应在其职责内保障业主安全,对于小区内饲养、出现烈性犬的情况,物业也应及时报告公安、及时驱赶。但是,由于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所以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下一步,我们收集完证据后,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

  据了解,目前涵涵还在华西医院儿童ICU接受救治,仍处于昏迷状态。迫于后续高昂的医疗费用,家属已通过轻松筹发起筹款,目标金额200万,截至发稿前已筹集1011837元。

  网站截图家属称,女儿涵涵被烈性犬伤害,致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目前转到华西医院,面临高昂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已委托律师维权,“维权需要时间,现在需要帮助,希望您能够听到我们的呼吁。”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记者 梁倍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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