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犯罪团伙使用的证件印章等 本报记者 张军建 摄 本报渭南讯(记者张军建)利用虚假网站,持有私制“新闻记者证、新闻工作证”等证件,冒充记者身份,以负面新闻、媒体曝光等手段多地敲诈勒索机关、单位及个人。日前,渭南市临渭警方破获“8·15”网络新闻敲诈勒索案。涉案的“华夏民生网”负责人钟某某、张某某等8人被警方抓获。 网吧被敲诈后报警 昨日上午,据临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讲,8月14日晚上8点多,有一男(王某某)一女(周某某)两人来到临渭区站北路某网吧,手持摄像机在网吧内拍摄。见到网吧负责人后,两人指出网吧存在有未成年上网等情况,并自称是“华夏民生网”记者。交谈中两名“记者”索要500元费用,网吧负责人给了300元钱后感觉不对,于是打电话向临渭区文化部门投诉。 渭南市、临渭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后向警方报警。临渭公安分局站南派出所民警将两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 向70余人发放“记者证” 经调查,省委宣传部网信办作出了“华夏民生网“没有新闻采编资质的认定,省新闻出版局认定王某某所持证件及从事的新闻采访活动均为非法行为。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所在的“华夏民生网”, IP 注册地址为境外,网页上标注的办公地址为西安市,实际办公地点设在韩城市,负责人为钟某某。2013年8月31日,渭南临渭公安分局同临渭区文化局奔赴韩城市,在太师大街西苑小区将华夏民生网的窝点捣毁,抓获网站负责人钟某某。 通过审讯得知,华夏民生网前身为中国公民新闻网,2008年由王某创建,总部设在北京,钟某某为中国公民新闻网下设陕西频道总裁,网站成立一年间发展70余名“记者”,并向这些人员发放了“记者证”,每证收取3600元办证费,涉案金额达25万余元,钟某某非法从中获利11万余元,用于该网站管理运营从事新闻采编活动。2011年,中国公民新闻网被陕西省互联网管理部门认定为非法网站予以取缔。 非法网站复活 2011年9月,钟某某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注册“华夏民生网”,将原中国公民新闻网的部分人员招募进网站,并参照中国公民新闻网的运营模式下设“华夏民生网陕西频道”,聘用在蒲城县从事保险工作的张某某(女)为该网站总裁。 张某某在得到钟某某所谓的“授权委托”后,开始招聘社会闲散人员为该网站“记者”,并向20余人印发“新闻调查证”。从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该犯罪团伙10余名嫌疑人,冒充记者身份在社会上寻找负面新闻,以媒体曝光相威胁,敲诈行业场所、企业、政府、个体等部门财物。 经过几个月的侦办,目前,警方已先后将钟某某、张某某等8名涉案人员抓获,其中6人被批捕、取保1人、刑拘1人,已查证案件15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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