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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如果不送“不作为”锦旗鱼塘会不会继续污染?

时间:2016-08-26 12:07 来源:百灵环保网  ■  佚名 点击:

韩勇承包的鱼塘已经污染到百姓的饮水安全,环保局和镇政府对韩勇处罚和约谈警告,又均未能制止其污染和解除承包合同。这是引起村民公愤的主要原因。

冯勇军在多次向环保局、镇政府反映无果的情况下,才想出了送“不作为”锦旗的招法,可以说是被迫无奈。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尽管承包人的合同是合法的,但是在实施承包的过程中,其经营活动涉嫌影响百姓的正常生活,环保局和镇政府早就应该向县政府或执法机关反映,予以解决。但从报道看,问题一直在环保局、镇政府以及老百姓之间纠缠,县委、县政府似乎并不知道此事。

送“不作为”锦旗与送表扬锦旗效果是不一样的,何况又是在大街上抬着锦旗行走,引发围观是自然的。可以说,这也是送锦旗者想要到的效果,在他们看来,也只有这样才能触动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重视。结果以影响交通秩序被刑拘了。

但是,如果把锦旗偷偷地送到环保局或者镇政府,或许就没有今天这个轰动全国的新闻。有可能污染问题还是在环保局、镇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纠缠不休。

有些问题,本来是可以早早解决的,但就是解决不了或不解决。经常是,有些问题的解决非要等到矛盾激化、付出代价之后,有关部门才不得不行动起来。这是典型的惰政、不作为。(百灵环保网 王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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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三台一村民向镇政府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事件调查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胡旭 杨华 江宏景

当冯勇军走出三台县看守所时,仍坚信自己无罪。之前的8月10日,他因水库污染问题以游街形式向政府送“不作为”锦旗,次日被刑拘,后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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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冯勇军涉嫌非法游行、示威被刑事拘留。 家属供图

冯勇军等村民反映的水库污染到底有多严重,当地政府部门之前是否有所“作为”,送锦旗当天来龙去脉究竟如何,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是否于法有据,解决问题的最佳出路在哪儿……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场由肥水养鱼引起的水库污染治理“拉锯战”

冯勇军并不是第一个反映水库污染的村民。三台县环保局最早接到相同举报的时间是在2013年3月份,问题指向百顷镇百顷水库承包人长期向水库内倾倒畜禽粪便养鱼,水库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位于百顷镇黄龙村的百顷水库库区面积约200亩,主要用作周边村组农业灌溉用水,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当地村民韩勇2005年与百顷镇政府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可以进行肥水养殖,有效期至2021年。

正是这份合同成为各方围绕污染问题博弈的焦点。韩勇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是利用粪便发酵成沼液后倒入水库内养鱼,这是国家提倡的科学养殖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他还根据经验随时监测水库水质,没有造成任何污染。

但在黄龙村村民看来,这样的说法却站不住脚。65岁的冯春昌说,自从韩勇搞肥水养殖以来,水库库坝下游几十米深水井取出的水不能饮用,灌溉的农田不敢下脚,庄稼生长也受影响,已经引起群众公愤。他们认为,应该彻底终止合同,禁止肥水养鱼。

实际上,相关部门的调查也认为,韩勇的沼气池容量及规模不足以产生有效的处理效果。三台县环保局2013年以来进行的7次检测也显示,水库水质未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不过当地疾控中心2014年对附近村民自备井的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三台县环保局副局长杨国友表示,环保局三年来先后五次发函或下达整改决定书,责令韩勇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三次致函百顷镇政府责成、督促其修改完善或解除承包合同。其中2013年还曾对其罚款2万元,但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认为依据不足,所以未能到位。

而承担水库监管主体责任的百顷镇镇长王波告诉记者,镇政府也曾多次到水库进行现场检查、听取群众意见、约谈承包人、召开整改会议。省水利厅出台禁止肥水养鱼的规定后,曾两次要求韩勇签订合同补充条款,甚至向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都被拒绝。

记者22日到现场采访时,水库旁边的沼气池和露天堆放的畜禽粪便已被就地掩埋,但在高温天气下仍有十分强烈的恶臭味。在沼液排放口,也有较明显的畜禽粪便痕迹。水库水体呈暗绿色,近闻有刺激性气味。

一次触及当地警方“底线”的“诉求表达”

污染没有停止,村民与承包人的积怨加深,就开始琢磨别的办法。冯勇军说,前些年他曾牵头送过锦旗,一次是为村上修路乱摊费用的行政复议送给县法制办,一次是为了感谢解决村民饮水问题送给县水利局,都很顺利。这次,他又想到通过这种方式敦促问题解决,不过锦旗文字内容从“表扬”变成了“不作为”。

据了解,8月5日上午冯勇军曾拨打政府值班电话,表达了送锦旗的意图。三台县环保局和百顷镇政府随即与冯勇军进行当面沟通,向其介绍终止水库承包合同工作的进展。5日下午,群众举报韩勇再次运输、倾倒畜禽粪便,环保局又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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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送不作为锦旗被刑事拘留的冯勇军。 家属供图

但在冯勇军看来,这样的办法仍然是“纸上谈兵”。他没有理会村镇干部的劝说,决定在10日上午执行计划。三台县公安局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冯勇军和其他几个村民在县城旅游车站集合后,抬着以“环保局和镇政府不作为”为主要内容的两面锦旗步行前进。

三台县公安局副局长岳波告诉记者,纵队在重要街区、广场绕道游行,公安民警一直进行法律宣传,多次命令立即解散队伍,但冯勇军及其他人员数次拒绝,在人员密集地步行约3公里,引起大量人群围观,在主要路口引起严重交通堵塞,已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次日冯勇军被刑拘,其他参与人员被释放。

岳波强调,对冯勇军的刑拘不是因为送“不作为”锦旗,而是其游行的事实和造成的恶劣影响。他说,老百姓不管送正面还是负面的锦旗,只要不影响秩序和公众利益,政府都可以大大方方收下。但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造成了不好影响并涉嫌违法,就会采取措施。

22日,三台县检察院对冯勇军做出不予逮捕的决定。走出看守所的冯勇军说,他对此次行为给家人和朋友带来的伤害非常痛心,以后不再做类似的事情。

还百姓“一库清水”务必绷紧群众利益这根弦

三台县政府随后发布声明称,将对百顷镇百顷水库污染问题重新进行全面客观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重新检测水质污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还辖区群众“一库清水”。

实际上,水库污染治理得好,对村民、政府和环保部门本来可以是一个“多赢”的局面。而如今水库污染治理效果不好,村民采取激进方式表达诉求被刑拘,做了不少工作的镇政府和环保部门也陷入被动,不得不说成了一种“多输”。

这不是一个死结,但问题出在哪儿?杨国友说,由于韩勇用于肥水养鱼的畜禽粪便均通过沼气池后排放,取证困难,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其直接倾倒行为及痕迹,当地群众也未提供相关直接证据,导致对韩勇的多次处罚不能成行。

王波告诉记者,政府也迫切希望早日解决污染问题,但面对拒不签订补充合同、整改措施反复无常、不讲诚信的承包人,多次约谈都不起作用,须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目前,百顷镇政府已经在三台县人民法院对韩勇提起诉讼,法院将于9月12日开庭审理。

“依法解除承包合同,回收承包权是改善水库水质的根本办法。”王波说,目前镇政府正在加紧完善证据准备出庭,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韩勇也对记者表示,相信自己的行为并不违规违法,将会尊重法院判决。

目前看来,百顷水库污染问题的解决正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但值得反思的是,为何偏偏在发生了送锦旗事件后,相关工作的推进才更加迅速。王波说,政府一直在推进问题解决,但确实离老百姓的期望还有差距,以后将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作。

杨国友也表示,环保部门的工作确实还有改进空间,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不高、取证设备不足、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够准确的情况还存在。下一步将对全县塘湖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问题,要加大力度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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