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河南滑县民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地打工,与当地民工产生冲突发生群殴。32岁河南滑县人常志峰听在劝解中突然遭受外力击打头部,后抢救无效死亡。让死者家人难以已接受的是,当地法院一审仅仅判令被害人赔偿死者家属抢救产生的医药费,更想不到的是,打官司钱10050元还要受害人家属掏。最近,提及此事死者常志峰的妻子赵芳悲愤不已。
常志峰是河南省滑县万古镇田庄村农民,与众多农村年轻人一样,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一些,常年离开亲人远赴他乡。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盛景河畔小区工地是常志峰的工作地。由于有一手外墙保温技术,在加上他为人忠厚仗义,深受大家喜爱。妻子赵芳在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公婆60多岁身体尚可,小日子不算富裕也和和睦睦平平安安。 可是2014年7月31日这家日子彻底发生变化。 据赵芳说,7月31日这天刚吃过晚饭,丈夫常志峰打来电话,电话中没说几句就听丈夫说:“好像有人打架,我得去劝劝。”很快就得到了老乡们的电话称,常志峰受重伤住进医院。 当赵芳赶到医院时看到的丈夫仍然在重症监护室抢救。 尽管医护人员尽全力抢救最终常志峰还是因为伤势过重不幸离开人世,年仅32岁。后经法医尸检认定:常志峰系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常志峰突然离去给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打击可想而知。他的离去让人老年丧子,中年丧夫,幼年丧父。
常志峰父母都已60多岁,本来身体还不错,听说儿子突然离世一下子一病不起。8岁的女儿和2岁的儿子似乎意识到父亲离世格外懂事。 两个孩子,照顾公婆,地里的活根本没法干,很难吃个应时饭。 丈夫离世后更赵芳心寒的是她和家人曾到辖区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出警保护或者调取现场,但遗憾的是派出所并未同意出警。直至2014年8月25日侦查机关才对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而本案的案发时间是在2014年7月31日晚上。也就是说,在案发后的24天内,公安机关没有对本案采取任何措施。以致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用这充足的时间订立了攻守同盟,到案后拒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串供情节,销毁了犯罪工具,清除了犯罪痕迹。 “常志峰住院直到伤重不治身亡,各犯罪嫌疑人未支付过一分钱的医疗费,也未给付任何赔偿金。尸体至今还在医院。”受害人家属说。 受害人仅获得医药费 诉讼费竟然受害者家人出 经过近两年的奔波,今年5月30日,案件发生两年后,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一审判决终于出来,有8名被告因故意伤害罪判刑,有3人无罪。 在民事赔偿上,法院判决有3人只承担医疗费326698.5,丧葬费26204元。共计:352686.33元。诉讼费20100元减半10050元让原告承担,也就是死者的父母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承担。
作为常志峰的家属,奔波两年忍受着剧痛面对常志峰的无辜死亡,唯一的心愿就是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让逝者安息,但这一个正常的要求再一次被现实击打。 一位资深律师认为,在民事赔偿上一审法院判决问题很大,仅仅赔偿医药费,没有针对死者父母的赡养费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是不对的,这点必须要算上。另外让死者家属承担诉讼费,不仅仅是法官法律水平有问题,也是做人的起码良知出了问题。 本案公诉机关已经提起抗诉,受害人家属也提出上诉。 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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