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陶 酒后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7月5日,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发布通报, 综合事实认定和伤情鉴定情况, 朝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张某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如此骇人的暴力行为, 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张某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故意伤害与打架斗殴怎么区分? 法报君带你一起厘清其中的法律问题 ↓↓ Q1.打人打到什么程度会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打人可能在多种情况下构成刑事案件,比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 除故意伤害罪外,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中,也涉及打人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上述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情形亦可导致打人者被刑事拘留。 Q2.张某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从警方通报的相关案情来看,被害人王某年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张某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张某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本案中吴某蓉(女,85岁)系老年人,根据“两高”联合下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规定,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除承担刑事责任外,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张某可能还要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的民事赔偿责任。 Q3.如何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 从刑法语义来看,故意伤害,一般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 而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只是相对而言。 同时,从两种行为的后果来看,故意伤害行为触犯刑法,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打架斗殴一般情况下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只有当打架斗殴行为还存在聚众斗殴情节和造成轻伤以上情节时,则可能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 Q4.故意打人如何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Q5.被人打了该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当事人被打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前往医院进行治疗。警方介入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案件进入刑事诉讼,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当然,被害人也可以选择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单独追究打人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感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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