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古代比较残忍的刑罚,大部分首先想到的就是车裂和凌迟,车裂民间叫做“五马分尸”,就是由五匹马车分别拴住犯人的四肢和头部向5个方向拉扯,因马匹的力量很大,人体瞬间就会被肢解,残忍至极,凌迟民间叫做“千刀万剐”,就是由刽子手一刀一刀的将人体身上的肉割下来的一种刑罚,明朝大太监刘瑾就是被这种刑罚处死,整整剐了3357刀才死,但是今天要说的这种刑罚,比这两种听起来更毛骨悚然,这个刑罚就是剥皮。
剥皮这种刑罚是不是听着就感觉到一丝凉意,害怕,惨无人道,不过剥皮这种都是针对于谋反,等重大恶极的犯人用的刑罚,剥皮起始于三国,灭绝于清代,其中大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最爱用此刑来惩戒官员,并把剥好的人皮填上草,挂在衙门外面示众,给当时官员的一个震慑。
剥皮史料记载是从人的脊背下刀,然后慢慢向两边分开像蝴蝶翅膀一样张开,把皮肤和肉分开。刚开始是犯人死之后再剥,后来就直接活剥了,三国时期吴国最后一个皇帝孙皓,此人残暴且爱嗜杀,他就喜欢剥人面皮,就是把犯人脸上的面皮给剥掉以此取乐,残忍至极。
元朝时期,忽必烈杀了贪官阿合马,抄了他的家,就在他的小妾引柱的衣柜里搜到了2张完整的人皮,人皮上还有完整的耳朵,问其做什么用的,引柱说是诅咒用的,忽必烈随后下令将引柱以及她的画师以及亲信四人剥皮示众。
到了明朝,这个刑罚经常使用,特别是朱元璋,屡试不爽,因为朱元璋出生贫寒,父母都是饿死的,深知民间疾苦,所以特别恨拿皇粮贪钱的官吏,所以在明朝《醒贪简要录》规定,凡官吏贪60两以上者就可以剥皮,剥皮就在当地县衙的土地庙剥,百姓也称皮场庙。其中最有名的便是明朝开国大将军蓝玉,此人持功自傲,后来策划谋反被告发,朱元璋下令剥他的皮,诛三族,蓝玉的人皮在后来张献忠攻破成都城的时候在内府里发现。
到了明末时期,张献忠攻入四川,建立自己的政权大顺,在四川张献忠残暴成性,嗜杀成瘾,据说他一人不杀人就浑身不自在,也许是看到了蓝玉的人皮,张献忠在四川经常剥人皮,当时成都有个县令叫龚完敬,此人是明朝县令,张献忠攻下四川后他嘴上表示归顺,张献忠就派人监督他,后来被告发说他在家写书信什么的不写不承认大顺,此事被张献忠知道后大怒,派人拿下,直接活剥,以警示众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惨无人道的刑罚慢慢退出了舞台,留给人们的只有骇人听闻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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