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消息,微博今日表示,为积极履行平台主体责任,更加全面、有效地管理微博社区秩序,站方亟需对《微博社区公约》中部分条款进行优化更新,从而更好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净化社区生态。
微博起草了《微博社区公约》的部分新增条款,现面向全体网友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华夏传媒网了解到,此次新增内容主要涉及《微博社区公约》第七章 不良信息管理规则:包括粗俗冒犯、引导人肉、挂人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明令禁止用户不得发布不良信息。
微博社区公约
第七章 不良信息管理规则
第三十六条 用户不得发布不良信息。
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恶意营销
1. 标题党: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
2. 炒作负面话题: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3. 引战:制造事端或曲解原发内容本意,激化矛盾。
4. 其他为获取流量和利益,侵害个人或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宣扬仇恨
宣扬仇恨是指用特定的生理、心理、地域、文化等属性区分出特定的个人或群体加以标签化对立,并对此进行扩散传播,试图将对个人或群体的排挤、贬低、歧视、攻击及伤害正当化、常规化的行为:
1. 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对具有以下类别的个体或群体的歧视、诽谤、侮辱、仇恨:
民族、种族、宗 教信仰。
性别、年龄。
地域、民俗文化。
严重疾病、残疾。
其他生理、心理等特征。
2. 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在微博平台或在微博平台之外以某种方式干扰公共秩序,包括:
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企业正常经营。
文学影视作品、节目正常出版、表演、播出。
电子游戏、设备、周边产品、展会正常出版、表演、播出。
体育赛事、电子竞技赛事正常举行、播出。
正规媒体正常报道。
其他形式的干扰公共秩序。
3. 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在微博平台或在微博平台之外以某种方式进行恶意投诉举报。
4. 粗俗冒犯:发布攻击、诅咒类言论,使用不雅词句贬损他人。
5. 引导人肉:曝光他人个人信息,侵害个人权益,号召他人进行非理性人肉搜索。
6. 挂人:通过节选他人图片或文字、炒作过时言论等,扭曲事实,故意挑起跟风或争端。
7. 传播炒作负面言论,放大矛盾引发对立。
(三)其他不良信息
1.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
2.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3.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
4.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5.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不良信息的界定呈现、处置原则、处置方式、处置结果规定于《微博投诉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