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6 日消息,据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息,春节档观影火爆,3D 影片受到观众追捧,然而消费者投诉福州市部分电影院存在放映 3D 电影却不为消费者提供免费 3D 眼镜的现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经济秩序,2023 年 2 月 14 日,福州市消委会依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联合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林燕秋律师集体约谈了万达影院、金逸影城、几何影城、福州苏宁影城等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单位。
约谈中,市消委会负责人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明确了 3D 眼镜是观看 3D 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 3D 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电影院不为观看 3D 电影的消费者提供 3D 眼镜,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电影院单方面告知不提供免费 3D 眼镜,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通过约谈,市消委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告知被约谈单位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相关影院规范经营行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真诚服务消费者,优化消费环境。 相关影院负责同志表示前期出于疫情防控因素的考虑,对提供 3D 眼镜作出一些限制。随着疫情政策调整,影院已积极整改,可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免费使用的 3D 眼镜,同时给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观影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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