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19日电(记者刘欢)4名涉嫌在去年12月底擅自闯入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的香港居民,5月19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接受审讯。除招显聪继续否认控罪外,张汉贤、谢咏雯和一名15岁少年均由否认控罪,改为认罪。
四名被告1月30日上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控“无许可证进入禁区”罪,但他们当时予以否认。5月19日审讯后,未成年被告会转交少年法庭处理,另外两名认罪被告则押后至案件审讯完结后判刑。案件预计审讯4日,控方会传召多名证人作供。 2013年12月26日下午5时许,数名香港市民未经解放军驻港部队批准,并不顾军营营门哨兵的警告,强行闯入中环军营进行滋扰。香港警方1月1日先后拘捕了4名涉嫌擅闯军营者。(完)
新闻加点料
新闻回顾:香港抓闯军营“港独”分子 香港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1月1日表示,经搜集有关证据及调查后,中区重案组当天中午在港岛拘捕一名28岁招姓男子,当日下午在长洲拘捕一名40岁张姓男子,他们涉嫌在无许可证情况下进入驻港部队禁区,现正被拘留调查。香港无线电视1日晚间报道称,警方当晚又在中环拘捕另外两名涉嫌闯入驻港部队总部者。 据香港媒体报道,去年12月26日下午,“港独”组织“香港人优先”数名成员手持港英时代龙狮旗强行闯入中环添马舰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高呼口号“反对兴建中环军用码头”, 要求“解放军撤出香港”。闹事者随后被值勤人员推出门外。驻港部队随后报案,将案件交香港警方处理。自香港回归以来,这还是首次有人闯入驻港部队总部示威。 背景知识:擅闯军事禁区,该当何罪? 据《驻军法》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协助香港驻军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香港驻军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和飞行器未经香港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批准,不得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警卫人员有权依法制止擅自进入军事禁区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而香港《公安条例》第Ⅶ部中关于禁区的规定,亦为军事禁区提供本地法律保障;根据该条例第37条的规定,军事禁区的出入许可由驻军发放;第38条则规定,无许可证出入军事禁区,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2年。因此,“香港人优先”4名成员擅闯中环军营,进入军事禁区,涉嫌严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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