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牢里呆了199天 于萌取保候审回家) 取保候审回到家,于萌站在收藏玩具的展柜前心情激动。受访者供图 辽宁鞍山人于萌10年前购买了几把仿真枪收藏,10年后这些仿真枪被警方认定为“枪支”,被控非法持枪。此案原定2月14日在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开庭审理。昨日,南都记者从辩护律师处了解到,法院同意律师此前提出的延期申请审理,于萌昨日已办理取保候审,已经回到家中。 案情:收藏玩具枪10年被控非法持枪 去年8月1日,于萌被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从工作单位带走,民警带着于萌到家里将其收藏的9支玩具枪带走。于萌的叔叔袁绍成告诉南都记者,于萌从小喜欢收藏模型玩具,被警方收走的9把玩具枪是于萌10年前买的,“2006年在网上买了7支,最贵的300多元,2007年在鞍山景子街一家户外用品商店又买了2支,价格在100元左右,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 根据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意见,送检5支“枪支”的枪口比动能均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认定为枪支。之后,于萌被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今年2月8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法官在电话中向南都记者证实,于萌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已经立案,将于2月14日9时在鞍山市铁东区法院一审开庭。 2月13日,辩护律师燕薪告知,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将延期审理,具体开庭时间未定。他在10日向法院当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并在看守所会见于萌,就枪支鉴定报告中的“枪支”照片向于萌本人进行核实与比对。 此前,同为于萌案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何兵告诉南都记者,他1月19日向鞍山市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于第二天向鞍山铁东法院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律师:取保候审有预期 坚持无罪辩护 昨日,南都记者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最新进展。辩护律师燕薪说当事人于萌已于当天上午办理取保候审,已回到家。作为辩护人,很欣慰,鞍山铁东法院的做法值得肯定与鼓励,也希望其能继续审慎依法对待该案,最终判决当事人无罪。 燕薪告诉南都记者,于萌案的核心在于鉴定问题,“这个依据不是法律上可以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不是部门规章,只是一个红头文件”,会在庭审中对枪支鉴定标准提出质疑,“于萌不具有犯罪主观故意。如果单纯是因为标准的变化,就认定于萌有罪,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从不构成犯罪的人一下子变成构成犯罪的人,这种情况不符合法律的逻辑。在庭审中,将对于萌做无罪辩护。” 对于于萌取保候审,辩护律师何兵说早有预期,“案件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的羁押没有任何必要,于萌本身并没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于萌案件,他们会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坚持做无罪辩护。 家属:于萌在里面199天“度日如年” “于萌在里面199天了,度日如年啊!”于萌叔叔袁绍成说。于萌取保候审之前,家人为他的案子付出很多精力,于萌父母从8月份孩子关进去到现在,整天睡不好,“没想到会摊上这事,心理落差特别大,负担特别重。” 袁绍成告诉南都记者:“于萌有一个12岁的女儿,老问爸爸去哪儿了,我们说他出差去外地工作,瞒着孩子,但孩子也比较成熟,自己心里可能也知道了,有时候看到她默默掉眼泪。”“现在家里人特别开心,正在给于萌接风洗尘,去晦气,洗个澡。中午喊了亲戚们一起吃饭,于萌爸爸、妈妈、老婆、女儿都在,大家在一起特别高兴。” 于萌的父亲于洪表示,他一直呼吁枪支认定标准能尽快修改,希望类似于萌的案件不要再发生。 对话于萌 “坚信假的永远真不了相信法律给公正审判” 南方都市报:被警方认定的5把“枪支”是什么时候买的?“枪支”是什么样子? 于萌:我在2006年、2007年购买的,外形类似于真枪,是发射6毫米塑料子弹、BB弹的一种玩具枪。 南都:这些玩具枪放在哪里,有没有拿出来过? 于萌:放在家里,当艺术品一样摆着,没拿出来过,也从没有对人构成威胁。摆在家里已经10年了,如果不是这件事,再过二三十年,也是在家里放着。 南都:你有收藏玩具模型的爱好?什么时候开始收藏的? 于萌:从小,约在15年前,很早开始有收藏玩具模型的爱好了。 南都:喜欢收藏一些什么类型玩具模型? 于萌:飞机、摩托,还有船、汽车,包括玩具枪,我是把它们作为模型收藏的。 南都:家里展柜里放着的玩具模型都是你收藏的吗? 于萌:对,都是我的,家里的阁楼有两个房间放这些。 南都:警方称是非法持枪,你怎么看? 于萌:我是冤枉的,当时是按玩具枪买来收藏的,被控非法持枪,我很委屈,因为这些玩具枪不是发射火药为动力的真正枪支,它是6毫米塑料子弹。我不光收藏玩具枪这类模型,还收藏其他模型,我是模型发烧友。 南都:去年8月被拘留到现在,有没有灰心过? 于萌:我在里面整整度过199天。最难受的时候很绝望,很想家,吃不下饭,我坚信,假的永远真不了,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审判。 南都:取保候审出来,心情怎么样? 于萌:现在非常激动,非常感谢律师和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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