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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暴富“黑”停车场“施主”是谁

时间:2013-12-18 09:53 来源:时代纪实山西  ■  李瑞生 刘盼盼 点击:
(时代纪实山西讯 记者  李瑞生 刘盼盼) 交通警察是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是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但是,这一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却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将这个神圣的身份变成了自己赤裸裸的特殊敛财工具,为了中饱自己私囊,刻意扭曲法律,强行指定扣押车辆到固定的停车场,给车主制造高额存车费的同时也给停车场主提供了暴富的源泉,因而出现了所谓的“公路三乱、两黑”后的又一“黑”。
    国家相关部门为了治理“公路三乱、两黑”,近年来不断出台了不少法规和文件用以彻底抵制“公路三乱、两黑”,并对涉嫌“公路三乱、两黑”的负责人均进行了严肃的处理。然而在山西朔州,国家的“三令五申”却俨然一张废纸;贪图私利、无视法律的交警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不仅屡禁不止,“黑”反而愈演愈烈。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也就意味着被交警扣押的车辆既不需要车主负担停车费,亦不需车主负担保管费!
     但是近日,记者频频接到群众反映:在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出了交通事故或者车辆违法,车辆让交警查扣后,被强行指定到一个停车场等待处理,事情完结之后,去交警手里领取车辆的程序都是:交警开具领车单,车主自己去存放车辆的停车场领车,但必须要向停车场缴纳昂贵的停车费,高额的各项费用(拓印费、停车费、拖车费等等)让司机朋友们苦不堪言!
     就此事件,记者近日亲赴目的地进行了实地调查
    在山西省右玉县去往杀虎口的大路处,记者看到这个所谓的停车场内停放的大小车辆大大小小足有40多辆。知情人称:停车费是小车20元/天、三轴车30元/天、四轴车40元/天、六轴车60元/天,且并不开具正规发票,即使是无证车辆,但过不了几天就又放出来了,根本不补全手续...
    那么:这个停车场的主人到底是谁呢?如果是交警队开的,那么他们做为国家公务机关为何知法犯法向司机收取停车费?如果是私人承包的,那么这么高的收费,是哪里规定的?是否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或者收费项目中包含收停车费这一项?不开发票,充分说明存在偷税漏税,税务机关又是不是应该查查?停车场与交警队到底是什么关系?是谁委托停车场扣留、停放车辆的?交警扣押车主车辆,为何车主还要出钱?停车场的收费水平高与低,交警队是否曾过问?交警在选择停车场的过程中有没有考虑公众利益,此行为算不算失职?
    带着此疑问,记者咨询了右玉县物价局关于交警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物价局工作人员查讯之后回复“按照以前山西省物价厅规定的是四轮以上每天15元”。
    记者于是又咨询了右玉县工商局,该停车场是否有营业执照及收费许可证或者收费项目是否包含停车费等,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和强制交易等行为(因为车主与停车场在法定上并没有合同关系),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不太清楚,手续在政务大厅!”
    记者再次咨询了右玉县税务局该停车场是否有过纳税记录,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要去征收科查询。记者于是致电0349-8020049税务征收科,税务局工作人员相互交流之后肯定了该停车场“没有纳税记录”这一点。
    但是,一个价格超高并偷逃税收的“黑”停车场,却日夜生意不断。假设日均停放30辆车,每天光停车费的收入就是上千元,那么一月下来便是数万元,一年则是几百万!十年、二十年,数额如此巨大,着实令人震撼... ...
    然而,该停车场却能逃过诸多的行政部门监管,堂而皇之的进行红红火火的生意,究其幕后,到底是“谁”在运作,或者说“谁”才是真正给他带来丰厚利润的“施主”!
    对此事件,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http://www.sdnewshk.net/a/jiaotongtongxun/2013/1210/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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