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台教培行业整顿措施后,中国打算立法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不得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据中国《北京青年报》和《光明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后天至周五(20日)于北京举行的会议上审议《家庭教育法》草案。 有记者前天(1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会上提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通过后,《家庭教育法》草案是否有相应修改。 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回应时说,草案包含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草案也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并包含针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行为的处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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