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信号:房地产业的定位,开始变了! 导读: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寥寥数语,勾勒出了房地产的近景目标与长远期许。 记者: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 张敏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用了一定的篇幅提及房地产。 在部署2021年的重点工作时,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寥寥数语,勾勒出了房地产的近景目标与长远期许。从内容上看,既保持了近年来楼市调控思路的连贯性,又紧扣市场发展中的新热点和新问题。 有分析人士指出,短期来看,大城市住房问题、租赁住房显然将成为政策发力的重点,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同样得到重视,这是基于去年以来市场变化做出的政策措施。这三个方面看似相互独立,其实密不可分。而从中长期来看,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大体系的完善,成为今后五年的政策目标,这也将对未来的调控思路作出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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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结构之困 政府工作报告对房地产的表述中,有一些熟悉的字眼。其中,“房住不炒”已是连续两年被提及,今年还增加了“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此外,政府工作报告的新亮点也很受关注。比如,“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说法,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连续两年“缺席”政府工作报告后,租赁住房占用了67个字的篇幅,体现出这一领域受重视的程度;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也成为颇为新鲜的说法。 事实上,监管层对“大城市”和“租赁住房”的关注,早在去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有所体现。前述会议首次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提上台面,政府工作报告则延续了这一说法。 大城市住房问题的出现,有一个重要背景,即在2020年货币政策宽松背景下,资金不可避免地外溢到房地产市场。其中,在广大三四线城市因棚改退潮而逐渐失去吸引力的情况下,大城市成为资金趋之若鹜的“高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中,自去年第四季度开始,一线城市就超过二、三线城市,成为领涨群体,不少东部热点二线城市也明显上涨。近期出台调控政策的城市,也以大城市为主。 监管层对于租赁市场的关注,更是有着充分的现实依据。 自2014年首次提出“租售并举”以来,租赁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恶性竞争、监管缺位等原因,租赁市场乱象频发,近两年来,部分长租公寓运营商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 去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用168个字的“篇幅”对租赁市场作出部署。其中的增加供应、减轻税费等思路,政府工作报告也有提及。前述会议还提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在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看来,这两个方面的背后,有着一个共同的因素——住房供需的结构性错位。 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实施二十多年来,我国住房供应总量不足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业界的共识是,在2013年-2014年后,我国住房总量已从供不应求过渡到供需基本平衡的阶段。但由于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并未停止,住房的结构性短缺问题仍然存在,并会继续存在。 具体体现为,在区域上,由于人口继续大量流入,相比于小城市,大城市的住房供应缺口仍然明显;在结构上,相比以买卖为主的商品房,租赁住房存在明显的短缺;在人群上,相比“城市土著”和城市化红利的前期获益者,刚进入城市的新市民、年轻人,对住房的需求更为迫切。 对于这三个方面的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提及,也被认为是今年重要的政策着力点。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解决住房供需的结构性问题,仍是短期内的楼市政策重点。对于大城市来说,在继续对需求端进行管控的同时,市场供应也将提速。这也意味着,市场调控的力度不会放松。其中,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两个住房品类的供应,有望进一步提升。 同时,鉴于过去两年来市场乱象频出,租赁行业将迎来政策的“强监管”,大量的规范性措施将会落地,市场监测系统也将逐渐覆盖到这一领域。一度“野蛮生长”的租赁市场,有望借此快速走向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开年以来,两个相关部委的动作和表态,似乎已为今年的楼市政策奠定了基调。1月下旬以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已带队先后在上海、深圳、北京、杭州、无锡等大城市调研督导。2月末,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强调,将保障供地规模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同时在重点城市探索集中公告、集中供应的宅地供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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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体系 就“十四五”时期的目标而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虽然表态简略,但内涵颇为丰富。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十四五”时期对于房地产的要求,是放在“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框架下提出的。这也意味着,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和市场把控,都将以服务新型城镇化为目标。 由此,房地产业的定位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增长逐渐摆脱对房地产的依赖,“支柱产业”的说法已经较少提及。相反,对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的警惕明显提高。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多次指出,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去年8月,针对房企融资量化管理的“三道红线”政策出台。12月,针对金融机构涉房贷款的“五档分类”管理政策发布。由此,房地产业的杠杆率将明显下降。 中国指数研究院指出,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金融机构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分”,即包含了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警示。 严跃进认为,这种防范风险的做法不无道理。若放在服务新型城镇化的框架下进行考量,房地产市场不仅要具备较强的稳定性,同时也需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实现这一目的,需要构建“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套体系,即通常所说的,实现市场与保障“两条腿走路”。 多数分析人士认为,按照监管层的部署,这主要体现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构建。 严跃进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十四五”期间,房地产业将继续遵循“时间换空间”的政策思路。在化解金融风险、保持市场稳定的同时,加快构建“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套体系。在此过程中,长效机制将是市场的“稳定器”,也将借此机会逐渐得到完善。 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业将日薄西山。多家机构认为,虽然“黄金时代”已过,但无论是传统的房地产开发领域,还是存量市场中的新业态,都蕴含着大量的机会。 一方面,“十四五”期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由现在的60%提高到65%,这会继续带来大量新增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提出,说明对存量市场的挖掘,已经得到政策层面的支持。 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域或将率先受益。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今年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从去年的3.9万个增加到5.3万个,提高了36%。有机构认为,这个领域蕴含的市场规模在5万亿的量级。随着商业模式的逐渐厘清,未来有望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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