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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接种”新冠疫苗?甘肃天水官方道歉:预录错误 已补种

时间:2021-10-01 15:57 来源:澎湃新闻  ■  佚名 点击: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9月29日消息,针对网民反映“妻子哺乳期‘被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卫生健康局29日回复称,经核查研究,您反映您妻子接种疫苗的情况属实,已派工作人员入户为您的妻子补种了新冠疫苗第一针,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真诚地向您道歉。

网民9月13日在人民网留言称,我老婆之前因为哺乳期未能接种新冠疫苗,前几天去接种,发现已经接种过第一针,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是谁弄的,我想要一个解释。

天水市麦积区卫生健康局9月29日回复称,经核查研究,您反映您妻子接种疫苗的情况属实。由于现阶段我区接种进度缓慢、“苗等人”等现象居多,加之个别县区跨区域接种,导致我区不能按期完成接种任务。为了扭转这一现状,借鉴其他县区对现阶段不能接种或经多方劝导暂不愿意接种人群,尤其是特殊人群(孕妇、老人、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等人群),先采取电子信息录入接种措施,在录入过程中,由于镇村干部入户掌握情况不详细以致信息录入错误,2021年9月11日元龙镇卫生院已派工作人员入户为您的妻子补种了新冠疫苗第一针,观察无异常后离开。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真诚的向您道歉。

另一位网民9月13日也在人民网留言称,本人是一名妊娠期妇女,昨天打开甘肃省健康码显示本人已在户籍地秦安县兴国镇卫生院注射新冠疫苗,因本人在兰州上班,故让家人去乡镇卫生院询问情况。被告知数据马上会删除,可今天打开健康码发现记录仍在,随即本人电话联系乡镇工作人员,被告知数据已从电脑端删除,健康码上删除不了,他们也无能为力。本人能理解疫情期间疫苗任务繁重,但这涉及到本人以后能否顺利注射疫苗和后续妊娠期产检,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处理一下。

对此,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政府9月17日回复称,经核查,为贯彻省市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部署,确保如期完成我镇目标人群疫苗接种任务,秦安县兴国镇镇村干部按照秦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将您的新冠疫苗预约到您户籍所在地所属秦安县兴国卫生院,并为您进行了登记,请您在符合接种的条件下,到秦安县兴国卫生院接种疫苗,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此前,另有网民8月24日在人民网留言称,前几天我母亲去镇卫生院接种疫苗时检测出高血压不能打疫苗,为响应政策调理了几天后,今天去镇上卫生院,查了血压正常可以接种了,可电脑上显示她已经在另一个卫生院于本月14日接种,现在不能打,只能等周期到了才能接种。我母亲实际没接种,周期到了实际打的是第一针,但电脑上会显示是第二针,这让我处在两难地步,不知该怎么办。

天水市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0日回复称,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太京镇卫生院接种疫苗的问题,我办及时与玉泉镇联系了解情况,您是秦州区太京镇师家崖村村民,现租住在闫新家园,因玉泉镇干部在摸底疫苗接种过程中先期对您母亲进行了摸底登记,8月14日玉泉镇为您母亲先建卡进行预约,当时因您母亲血压高不能接种,并于服药治疗后,于8月19日已经在玉泉卫生院补接种了第一针新冠疫苗。待相隔21天后,在5天以内,您母亲可以接种第二针新冠疫苗。第二针疫苗您可自行选择太京卫生院或者玉泉卫生院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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