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米消费金融“变相降薪”?公司回应:存在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与员工沟通不充分引起误解
记者 | 曾仰琳 “迟到1分钟按1小时扣钱”、“忘记打卡不允许补卡”…… 7月27日,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小米消费金融”)被曝出疑通过严抓考勤、固定薪酬调整为浮动薪酬等方式调整员工薪资。 在社交平台“脉脉”上,有用户爆料小米消费金融存在“变相降薪”的情况,据多位用户反映,小米消费金融公司员工的月薪由固定工资调整为浮动薪资,调整后分别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薪酬职级每月只能拿到原底薪的60%~80%,另外20%~40%的底薪全部改为浮动绩效。薪资调整的同时配合着考勤的收紧。
图片来源:“脉脉”平台爆料帖子
“脉脉”平台上其中一条回应较多的帖子上显示着“该内容存在争议,请谨慎辨别”的字样。在帖子下方的评论中,有认证为“小米员工”的用户表示,“是消金的非产研团队调整薪资结构”。 界面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小米消费金融公司薪酬调整方案文件指出,“基本工资”定义为“员工履行了岗位职责或完成岗位劳动定额后支付的劳动报酬,根据员工出勤情况计算”;对于“绩效奖金”的部分则“与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出勤情况、员工绩效表现挂钩”。单从文件给出的定义上看,“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都与出勤情况挂钩。 对于调薪事件的真实性,7月29日晚间,界面新闻记者联系了小米消费金融的相关负责人。随后,小米消费金融发布《关于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及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说明》(下称“公告”),对此事进行回应。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公告发现,小米消费金融首先承认存在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一事,但对于“变相降薪”的说法进行否认。对于具体的调薪细节,公告并没有予以回应。
图片来源:小米消费金融微博公告原文。
公告指出,7月22日,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试行)》、《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两个制度依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下称“《指引》”)规范了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的比例,并没有所谓的“变相降薪”。 对于“变相降薪”小米消费金融进一步解释称,“由于与员工沟通环节不充分、不细致,引起了一些员工的误解和不满,在此公司管理层诚挚道歉,同时与员工保持持续沟通,以期达成共识,继续在合规的前提下保持积极的绩效及薪酬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小米消费金融薪酬调整所依据的《指引》,中国银行(2.990, -0.03, -0.99%)业协会官网显示,该文件于2010年2月由原银监会印发。 《指引》提出了薪酬机制制定的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监管部门有权责令纠正。 其中,《指引》第四条规定: 商业银行应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薪酬机制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银行竞争能力及银行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同时,《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于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纠正,并对下列问题予以查处: (一)薪酬管理组织架构、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核定、执行和报备绩效考核办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绩效考核不严格、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计发基本薪酬、延发绩效薪酬的。 (五)未按规定追索或止付绩效薪酬的。 (六)未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作为我国首家由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小米消费金融于2020年5月30日正式挂牌营业,成立仅一年有余。其注册资本15亿元,小米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持股占比50%;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为二股东,出资出资4.5亿元,占比30%;其余股东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601077.SH)、重庆金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大顺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 高管层面,小米消费金融董事长为洪锋,小米官网最新介绍显示,洪锋为小米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天星数科董事长,于2010年加入小米,目前担任天星数科董事长兼CEO,专注天星数科业务的发展推进。 小米消费金融的总裁为周斌,跳槽前为常熟农商行副行长,其简历资料显示,历任常熟银行(5.890, 0.00, 0.00%)小额贷款中心信贷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小微金融总部总经理,从2017年10月起任常熟银行副行长。 业绩方面,重庆农商行2020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小米消费金融总资产15.74亿元,净资产15.01亿元,实现净利润109万元。 |
新闻投稿联系 QQ:48304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