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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问题氧”屡查未果,老百姓权益谁负责?

时间:2015-02-25 12:56 来源:华夏传媒网  ■  九箭 点击:
     2月11日,各家媒体先后曝光了《深度调查揭阳“问题氧”我行我素奈我何暴露了什么?》一文,引起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关注,医用氧安全问题又再次成为人们现在关注的焦点。工业氧(问题氧),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工业生产及产品加工的气体,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对人体有害的杂质。而医用氧则是在对病人进行抢救和辅助治疗的时候用的,我国从2000年开始就把医用氧列入药品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版》中规定了医用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医用氧的浓度定为不小于99.5%,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杂质进行过滤,并规定氧气瓶上必须附有医用氧合格证,另外,在瓶身必须标明大大的“医用氧”这几个字。  
    很显然,工业氧是一种工业材料,而医用氧则是一种救死扶伤的药品,绝对不允许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输给病人。之前,媒体上也有很多关于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报道。早在2005年2月份,就有媒体报道郑州市几大集中供氧医院病人吸的是工业氧。2006年7月份,《齐鲁晚报》报道了济南一医院用工业氧给人治病。同样是在06年7月份,三秦都市报也报道了安康市某医院拿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来治病。而最终这些医院都得到了相关部门严厉的处罚。更有甚者,2006年06月11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以《被调包的医用氧》为题,报道了陕西省铜川市市民罗克良吸了34瓶冒充医用氧的工业氧后,因呼吸衰竭离开人世。
    纵观本次整个事件过程,知情人于2013年8月以来,就先后向揭阳有关部门举报广东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售。2013年10月和2014年6月3日,南方电视台也分别二次报道了该公司涉嫌利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售的恶性事件,持续十多年造假售氧本身所产生危害性就无法估量。事发至今,在知情人提供大量的人证、物证、资证、视频等证据面前,相关监管部门只做曝光后的表面调查,只给出了尚未发现该公司违法犯罪事实的简单说明。在事件中关注的几个焦点:工业氧混装医用氧过程中司机的录音、二个液态氧储罐下方的管道相连、称重单对比?这些诸多疑问并没给知情人或群众一个合理的解答,很容易让人联想当地药监局、稽查局想大事化小的嫌疑,中间是否存在什么默契的行为。而在报道中提到的当地药监局和稽查局在调查该事件中向证人提供举报人的信息来看,这中间也存在执法违规的现象。
     从该公司其他公开的频频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为何当地监管部门之前没有尽到监管职责。且在知情人提供的证据视频来看,当地药监局、稽查局检查完不久,该公司又继续以工业氧充医用氧销售,药品的安全质量问题之所以成为当下中国一大顽疾,一个重要的因素即为总是存在上述这种可怕得令人窒息的攻守同盟与各怀鬼胎的缄默,药品的安全与质量问题又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系统问题,一些问题产业成为地方的特色产业,之前媒体采用较为原始的暗访方式便揭示了那些久已存在的“公开秘密”,可见“攻守同盟”并不是那么牢不可破。监管始终是一个大问题,此前调查“皮革奶”、“地沟油”、“黑心桶”时,均有人向笔者反映这些问题当地监管部门并非一无所知。
     2012年10月1日起,药品安全管理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企业以及主要责任人将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药监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国家食药监局昨天公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提出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 根据规定,各省监管部门除在专栏中公布辖区“黑名单”企业及责任人外,还要上报国家食药监局。国家食药监局除在专栏中公布所查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的企业及责任人外,还要转载各省公布的“黑名单”。 规定明确: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以欺骗、行贿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等七种严重的违法属于必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严重违法行为,而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售就是按以售假药来处罚。
      在此次事件中,医用氧做为对病人进行抢救和辅助治疗的“药”本是治病的,现在却是有嫌疑“致病”!更何况是一家有着工商税务注册的正式企业,人们想象中理所应当的可信任者,却做出甚至可能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不道德的事,企业家良心何在?
     笔者在2014年6月5日的揭阳日报网上看到《我市加强医用氧质量监管》文中提到,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医用氧作为药品,在临床诊疗中使用广泛,涉及千家万户。接下来,将联合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氧安全。”值此反腐高潮,此种关系到老百姓民生案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暂不能证实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存在利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的问题”,“暂不能证实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违规办案行为”来搪塞,这件事情还打算不了了之吗?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医药商品的违法活动,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继续做好《药品管理法》及《通知》和《有关意见》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和切实有效的整改,既然口口声声提到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氧安全,那揭阳市药监局、稽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认真将此等关乎民生安全的大事以负责任的态度来调查落实,争取尽快水落石出的一天,让揭阳的各医院杜绝“垃圾氧”现象,让老百姓在遇生命攸关时刻都能吸上“放心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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